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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负责全省医疗卫生单位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负责省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省直各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九)研究制订全省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七)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社区健康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控制规划,组织对传染病、河南省卫生厅,http://www.hnwst.gov.cn,地方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等相关疾病的综合防治。
(五)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三)制订全省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参与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省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制订各项卫生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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