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23002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暂未集中的相关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待条件成熟后再集中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市政设施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清浦区城市管理局官网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行政处罚权;
(五)组织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城市管理法制宣传和城市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清浦区城市管理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根据《__清浦区委、清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浦发〔2010〕21号),设立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