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承担本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研究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综合考核和业务培训。
8.承担全区城市容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责任。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官网负责城市人行道、建筑物外立面、机动车辆、施工场地、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监督、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检查、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拟定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
7.承担市容景观、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渣土弃置场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
5.负责本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卫设施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工作。
3.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维护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管理和维护经费专项计划的划拨和使用监督。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官网,负责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系统科研经费的编制、申报和管理。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起草有关政策措施、行业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局及下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直接管理着东山城区、开发区和科学园,约200多平方公里的广大区域,东山清管所直接负责管理东山城区和岔路地区的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与公厕管养等工作,清扫保洁面积约200万平方米,垃圾日清运量200吨。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全区10个街道和三大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均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和管理队伍,负责各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从而在全区上下逐步建立 “两级管理三级网络 ”的江宁城市管理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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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江宁区委区政府将原江宁区市容管理委员会单列升格为江宁区市容管理局,性质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局;2004年底调整升格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其性质为区政府一类局;2005年,又在江宁区市容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江宁区市容管理局更名为江宁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