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891)6837705 Fax:(0891) 6837705
十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继续教育工作。
九、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xizangda.gov.cn,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七、组织中药、藏药监督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中药、藏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藏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实施。组织中药、藏药品种保护制度的实施。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依法核发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三、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xizang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