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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调整:(一)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将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评审和认证工作交给事业单位。(三)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自治区卫生厅。(四)将自治区卫生厅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等职责,划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nmf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