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市工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下设5个县级工商局,2个直属行政单位,58个工商所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1]6号)和《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机编办[2001]275号)精神,设置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