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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指导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和教育工作。拟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建设行业技术引进、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职工培训教育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拆迁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房屋拆迁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负责对房屋拆迁单位和拆迁评估机构进行行业管理。
(十)指导管理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研制和生产使用;负责新型墙改发展基金的征收、核退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镇、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hbsjs.gov.cn,村)、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建筑的初审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六)负责拟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排水、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和垃圾处理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城市市容、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环卫、市政、城管以及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城市防汛工作。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对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建筑装饰装修、建设行业中介组织等进行监督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www.hbs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