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 7 6 0)88308892
地址:中山市石歧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院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9、指导、协调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市司法调解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7、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5、管理、中山市司法局,http://www.zssf.gov.cn,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3、负责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中山市司法局官网:http://www.zss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