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管局作为自治区水利厅派出机构,受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领导,是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参与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组织协调流域内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科学考察,制定水的中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负责在塔里木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征收水资源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负责塔里木河干流区河道及源流区重要河段河道的规划,整治,建设和保护,负责塔里木河干流及直属工程的防洪抗旱的调度工作,负责流域综合治理与开发,组织建设,管理干流的河道水工程,负责预审流域内各源关于塔河,网址:www.tahe.gov.cn1990年8月9日自治区编委以新编字[1990]131号批准成立了新疆水利厅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成立时为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自治区编委于2001年4月16日以新机编字[2001]17号文下发了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升格的批复,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由副厅级升格为全。欢迎阅读下一条信息。兰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