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十三)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拟订、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资阳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sczylr.gov.cn,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订、实施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阳市国土资源局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市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市本级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五)承担耕地保护的相关责任,资阳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sczylr.gov.cn,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县(市、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资阳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报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市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资阳市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sczyl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