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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制订、落实、检查本系统党建工作计划,指导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承担本系统干部考察、考核等业务工作;负责本行业工会、共青团、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武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wjzjj.gov.cn,政策、规定的拟定和实施,全区住房保障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危旧房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实施危旧房改造;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区房屋产籍档案;负责房产测绘管理;依法管理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参与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工作;归集、管理、使用房屋本体共用部位设备维修基金和住宅区共用设施维修基金;负责全区房屋安全鉴定、非住宅房屋改造安全审定、住宅房屋改造安全审定、需大修房屋的技术状态评定;负责全区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房产评估管理;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初审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督管理中介经营活动;管理全区直管公房,武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修缮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
(十一)综合管理全区房地产业,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管理及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指导城镇住宅建设。
(九)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负责全区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定级、增项初审、申报及年检工作,负责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外来施工企业进区承接工程信用核查工作和企业外出施工手续;负责协调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
(七)执行国家、省、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区房屋拆迁安置的规定性文件;确定我区拆迁实施中介机构准入名单,依法对全区拆迁项目实行招投标;加强拆迁档案信息化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征地房屋拆迁应安置人口货币化补偿审核;负责对中心城区安置房、汽车库、三产用房房源的管理;负责行业管理和培训;处理房屋拆迁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
(五)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省、市招标管理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的标准定额及工程造价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国家、省、市在我区重点工程建设的协作配合工作。
(三)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开发和科技成果申报、转化、推广,管理建设技术引进工作,武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wjzjj.gov.cn,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拟订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负责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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