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的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我省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
二,负责受理,核发本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工作;
三,保证公用电信网的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关系;
四,根据授权,负责我省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共电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我省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等工作;
六,组织协调通信与信息安全,特殊通信和应急通信工作;
七,负责电信行业统计与信息发布工作;
八,负责通信和信息网络建设市场监管工作;
九,承办信息产业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电信市场,确保电信网络的完整性,统一性,先进性,安全性,维护消费者和电信运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信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