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沈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是依法设立的,由沈阳市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实施服务和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反映会员诉求,为会员的执业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管理,教育,监督会员,规范会员执业行为,提高会员的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发展律师事业,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奋斗指导并接受辽宁省律师协会的工作监督,指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活动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 制定律师执业规范和律师行业管理制度;
(三) 指导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工作;
(四) 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整体执业水准;
(五) 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六) 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登记,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检注册工作;
(七) 制订律师教育规划大纲,开展律师执业前培训和执业后的继续教育,制订实习律师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八) 处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
(九) 调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 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
(十一) 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对外交流;
(十二) 开展律师福利事业;
(十三) 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十四) 协调与相关司法,执法,行政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
(十五) 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社团名称:沈阳市律师协会
社团法人登记号: 沈 社证字第0282号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39-1号
邮政编码:110014
网站域名: www.sylsxh.com
联系电话: 024-22874611 2287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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