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电话:(0574)86260670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
(十三)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区本级福彩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民政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工作。
(九)承办行政区划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导 “三无 ”、 “五保 ”对象的供养工作;负责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区救灾减灾工作,镇海区民政局官网核查上报灾情,接收、管理、分配、监督救灾物款;负责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和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灾区进行灾民生活救济和开展生产自救;组织、指导社会救灾捐赠;负责全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工作。
(三)负责全区军人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审核伤残等级,镇海区民政局▲承办烈士称号的报批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镇海区民政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和民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