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置换等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政工程科、公用事业科、节约用水科、房产房政科、物业管理科、房改科、开发建设科、住房信息科等。(十一)负责城市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供热、城乡燃气等企业资质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