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全省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呈报工作;参与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