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实施工作;负责改制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管理工作。(九)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各类教育学会、社区教育和相关教育机构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八)负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各类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