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既是主管全省民族事务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又是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职责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职责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对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指导,督查,协调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会同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实施省委,省政府民族地区民生工程中的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移民,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题材文化作品(产品)进行审查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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