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式列编为区政府委,办,局系统的一个职能办公室,主管丰台区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作区民防局仍为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区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指挥通信科,工程管理科,法制宣传科丰台区人防工程开发经营管理中心和丰台区防空防灾信息中心法律,法规和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区民防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与人民防空工作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防汛,治安等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改造和拆除(含报废)工作;负责本区人防指挥场所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对人防警报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人防警报设施的改造,迁移和报废,拆除工作指挥信息和人防警报报知系统的建设规划,计划及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防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组织相关信息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本区民防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建,管理本区民防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组织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民防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训练,演练和演习;承担区政府交办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民防设施和民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防灾救灾的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 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负责本区民防教育培训场所和应急物资储备场所的建设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86 010 63869364
传真(fax):86 010 6381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