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清流西路246号 电话: 3067289 邮编:239000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的政府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滁州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zsgtzyj.gov.cn,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
(十一)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监测、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矿业遗迹、古生物化石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参与城市地质、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全市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查报批和转让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殊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执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
(五)承担保护全市耕地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滁州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zsgtzyj.gov.cn,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参与审核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czsgtzy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