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代表市政府向市属大中型企业派出监事会,督促监事会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