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全市审计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8、必要时,对下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进行直接审计和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单位进行抽审。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4、承担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的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绍兴市审计局,http://sxssjj.gov.cn,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事项。
⑺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⑸市属地方金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⑶市直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市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绍兴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综合经济监督的行政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市长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绍兴市审计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对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规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审计工作主要职责是对下列事项实施审计监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绍兴市审计局官网:http://sxss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