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0518-85521123 传真: 0518-85404833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六)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安排,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省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连云港市审计局,http://www.lygsjj.gov.cn,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 6.市政府部门、县(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连云港市审计局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主要职责
(二)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连云港市审计局官网:http://www.lygs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