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86-24-86892666
邮编: 110032
联系方式
(十)承办省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八)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http://www.lnmf.gov.cn,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二、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http://www.lnm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