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根据鲁发18号文件 “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 ”的要求,市财政局在负责上述工作的同时必须对行政 “不作为 ”、 “乱作为 ”和 “慢作为 ”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五)承担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的责任。
(十三)承担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的责任。
(十一)承担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的责任;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工作的责任;承担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的责任;承担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责任。
(九)承担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责任;承担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的责任;承担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的责任。
(七)承担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承担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组织实施的责任。
(五)承担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的责任;承担负责政府性基金、聊城市财政局官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的责任;承担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的责任;承担管理财政票据的责任;承担制定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的责任。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承担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的责任;承担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的责任;承担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的责任;承担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责任。
聊城市财政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承担起草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