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拟定有关空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监督全市执行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大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负责全市化学品污染环境管理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向市政府提出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协助监督管理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