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ICP备09028867号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七)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qzldbz.gov.cn,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推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及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qzldb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