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四川审计信息系统。
(九)与市(州)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市(州)审计机关,依法领导、指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市(州)审计机关负责人。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四川审计,http://www.scaudit.gov.cn,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五)按规定对市厅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审计厅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川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5.省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省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3.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1.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三)向省长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州)、四川审计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四川审计官网:http://www.scaud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