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科技培训工作。
(十)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六)负责编制和实施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烟台市科学技术局,http://ytstc.gov.cn,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申报工作;组织国家创新基金的申报和监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全市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烟台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ytst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