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7.市人民政府部门、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潮州市审计局,http://www.czaudit.gov.cn,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5.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3.潮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1.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三)向市人民政府、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市审计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潮州市审计局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实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潮州市审计局官网:http://www.czaud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