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公证处自1984年4月恢复组建,由内蒙古司法厅批准设立,是具有办理国内、涉外、涉台港澳经济、民事公证资质的国家证明机构,隶属赤峰市司法局领导。现有公证人员20名,其中注册执业公证员18名(高级职称4名,中级职称9名,初级职称5名),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的9名,共产党员5人,所有公证人员均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2002年,赤峰公证机构进行了设置改革,赤峰市公证处经由原赤峰市公证处、红山区公证处、赤峰市公证处一分处3家公证处整合而成。近年来,加大了硬件建设投入,购置了办公用房,建立了内部局域网络,实现了网络化办公。目前,本处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交通、通讯工具一应俱全,已成为区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公证机构。赤峰市公证处坚持公证质量、社会效益优先的办证原则,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为赤峰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自1984年至2006年止,据不完全统计,共办理国内、涉外、涉台港澳经济、民事公证事项6万多件,涉及标的额达数亿元,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经过公证的合同履约率达99.9%。同时,赤峰市公证处还积极为特困企业、下岗职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由于业绩卓著,曾先后被自治区司法厅、赤峰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公证处、 青年文明号称号。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中段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1楼(鹿鸣春饭店北走100米)国内民事部:0476-8380710、8380712、8380713、8380241、8380242、8380248咨询台:0476-8380259 金融部:0476-8380258 8380109 8380110 涉外部:0476-8367114 收费室:0476-8380240招投标:0476-8380249 监督电话:0476-8335183 8380260传真:0476-8380260 8380259 8335183E-mail:service@cfsg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