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情况:1981年4月随着《公证暂行条例》的颁布,新泰县公证处正式设立,当时有公证员三人。年办证31件,收费1000元。1984年更名为新泰市公证处,是我市唯一的司法证明机关。该处位于新泰市花园街7号,现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注册公证员12名(女公证员2名),其中二级公证员3人,三级公证员5人,四级公证员4人,文化程度全部达到了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2名,设党支部。二、硬件设施情况:我处现有车辆2部,微机11台(其中笔记本电脑4台),摄像机、数码相机、录音机各一部。今年以来我处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记党的两个务必,坚持以真实、合法、优质、高效为工作准则,以便民为民、诚信为民、服务社会为宗旨,全处同志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积极工作,在资金使用紧张的情况下,投入3.6万元购买了天正公证业务管理软件与服务器,使公证业务进入网络办公。投资2.6万元对办公室进行了粉刷和装修,全处面貌焕然一新,基本实现了办公设施自动化、通信设施、交通工具现代化的目标,使受理的一般公证事项当天就能办结,特殊的公证事项也在7日内办结,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当事人。三、业务发展情况近几年来我处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方位的拓宽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公证事项发展到100多项,公证书发往3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处坚持大服务的指导思想,积极为新泰市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健康运行保驾护航,主动介入金融市场、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劳务市场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等经济建设,开展了银行借款合同公证、建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投标、农村赡养协议、男到女家落户协议、荒山荒滩拍卖、商业的抽本租赁经营、内部承包、公民的结婚、离婚、婚前财产、一次性补偿协议、企业下岗职工分流、职工再就业、企业改制、商品房买卖、保全证据、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招拍挂、土地整理工程招标的现场监督以及政府举办的行风万人评的现场监督等公证业务,年办证均在五千件以上。四、2005年的主要业务工作:去年一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000余件,未出现错假证现象,公证后的合同履约率达100%,其中经济公证4314件,民事公证565件,涉外公证208件,涉台公证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件,公证业务收费66万元,涉及办证金额5亿多元,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制止非法经济活动25件,调解民事纠纷100余起,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人次,法律援助5人,进行了大型的法律宣传4次,发放宣传单8000多份。并在8个乡镇设立了办事处,较好的发挥了公证机构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为驻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来积极的贡献,全处12名公证员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表彰,陈传奎主任被评为泰安市优秀公证员,受泰安市人事局、司法局嘉奖一次,新泰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2005年被省公证员协会评为省级文明公证处公证质量管理先进集体。业务电话:0538-7100001,0538-7234499,0538-7217217投诉电话:0538-7223423 传真:0538-7223423秘书科电话:0538-7227043电子邮箱:xtgzc2005@163.com地址:山东省新泰市府前街1290号 新泰市公证处邮政编码:27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