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制定有关规划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项目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局系统科技人员、干部职工的培训、继续教育,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劳资以及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和外事工作。
(十一)按规定负责收缴规划、新乡市城乡规划局,http://www.xxghj.gov.cn,审批建设工程的有关费用和处理违法建设的罚没款。
(九)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审定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管线工程办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实施管理。
(七)负责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管线工程的综合规划,审批道、桥、涵及各类管线工程的走向、位置、埋深、管径等。
(五)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参与大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书的评审报批工作。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新乡市城乡规划局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景观环境规划审批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和许可内容的规划核实。
(二)加强督察监管规划工作的职能。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新乡市城乡规划局官网:http://www.xxgh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