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婚姻习俗改革服务工作。
15、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执行殡葬法规政策,规范丧葬用品市场,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和殡葬设备的科研生产;负责公用墓地的管理,江夏区民政局,http://www.whjxmz.gov.cn,倡导移风易俗。
13、负责社会福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承担老年人、孤儿、 “五保户 ”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江夏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9、指导全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意见和建议;负责村、社区居委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__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
7、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 “五保户 ”供养、农村福利院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监管全区性社会救灾募捐义演。
5、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和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1、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江夏区民政局始终坚持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 ”的宗旨,以事业求发展,工作讲实效,江夏区民政局,http://www.whjxmz.gov.cn,内部强管理,队伍重建设为工作思路,力争民政工作年年上台阶。在全体干部职工努力下,目前全区已基本形成 “有效的社会救助,牢固的军民团结,广泛的基层民主,规范的行政管理 ”的民政工作新格局。2000年以来,连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 “红旗单位 ”,被市民政局评为 “全市民政工作优胜单位 ”,被授予省级 “村民自治模范区、双拥模范区、民政工作先进区 ”,2003年11月被国家民政部授予 “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 ”,2004年、2006年两次被评为 “市级文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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