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民政局,官方网站,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花发〔2010〕2号),设立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