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0513)85252110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新村小区和市场外围无合法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两侧绿地和住宅小区绿地内破坏绿化、擅自占用绿地、擅自违反规划缩小绿地面积、擅自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南通城管信息网官网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六)参与在市区主干道两侧的公共场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核。参与市区设置临时市场和摊点的审核。参与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停车场(点)的审核。参与占用市区主干道的审核。南通城管信息网▲参与市区城市公交线路的新辟、调整及站台新、扩、改建的审核和新村小区的综合性验收,以及市政府规定由市城市管理局参与审定或者备案的其他事项。
(四)负责城市管理法规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负责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考核、督查和应急调度、指挥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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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管局(执法局)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