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新余市水务局,http://www.xywr.gov.cn,制定地方性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新余市水务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水务战略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市重点水务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水务规章和政策。按规定制定水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及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级和市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主要职责
(四)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将原市水利局承担的职责,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农村小水电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原市建设局承担的主管全市供水、节水和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职责,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的有关执法职责划入市水务局。
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务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新余市水务局官网:http://www.xyw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