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三) 负责对水电工程及机电排灌工程行业管理,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十一) 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肇庆市水务局,http://www.zqwater.gov.cn,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九) 组织水务工程建设,对水务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督管理,管理水务建设市场,指导和监督水务工程勘测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七) 负责全市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城区雨水、污水管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肇庆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排水、污水处理的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工作。
(五) 负责本市供水行业管理,组织实施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供水安全。
(三)实施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发布水资源公报。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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