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措施;参与拟订相关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五)协调解决能源生产和市场供需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力行业的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指导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措施,指导行业发展、天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tcjw.gov.cn,行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系有关社会中介组织。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将原市经委承担的牵头指导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非煤矿山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将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推进信息化工作的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新增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天长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天发17号)规定,设立天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天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http://www.tcj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