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全市科普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八)参与编制市级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负责科技孵化器、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潍坊市科学技术局,http://www.wfstc.gov.cn,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民营科研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海洋、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海洋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归口管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示范区;组织实施农业良种工程等农业科技研究开发项目。
(四)组织制定全市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市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要职责
(二)将星火计划项目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一、潍坊市科学技术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潍坊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www.wfst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