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15、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工作;指导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3、主管全市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承办市区地名命名、地名标志的设置更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11、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9、组织管理和指导扶贫济困、上虞市民政局,http://www.symz.gov.cn,社会捐赠等社会互助活动及对口帮扶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7、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核查上报发布灾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赈灾捐赠、义演、义卖等;指导灾区进行灾民生活救济和开展减灾、生产自救工作。
5、主管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伤残等级评定、上虞市民政局烈士称号的审核报批工作;处理市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3、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民政基层组织建设。
主要机构职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上虞市民政局官网:http://www.sym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