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23801
传真:0527-84465632
联系方式
⒁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丧葬习俗的改革;
⑿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环境治理工作;
⑽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全区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⑻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工作,承办镇、街办事处、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http://www.sqsymz.gov.cn,名称变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界桩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⑹负责退役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部队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及其管理工作;
⑷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申报、年检,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监督实施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指导全区城乡社会福利企业的兴办、管理和发展;
⑵负责全区救灾工作,掌握灾情,管理、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接收和安排救灾物资和救灾捐赠的款物,并检查、监督使用情况,开展救灾和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官网:http://www.sqsym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