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承办市政府、市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9.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的**和统计,以及全市农机化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化项目与计划的编报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全市农机财政补贴政策,负责全市各级财政购机补贴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7.负责全市农机系统供销和农机维修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维修网络建设、维修质量监督管理;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农机产品质量事故。
5.负责全市农机化科技、经济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农机化利用外资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启东市农业机械管理局,http://www.qdnj.gov.cn,归口管理引用农机装备和农机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
3.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核以及核发牌证、安全教育与检查、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方面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制定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政策措施、管理制度、作业与服务规范,启东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并监督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启东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官网:http://www.qdn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