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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承担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依法对市(地)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推进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hljgzw.gov.cn,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hljgz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