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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zjsgzw.gov.cn,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依法对省以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四)根据省委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二)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二)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有利于提高综合竞争力、完善投资环境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产业集中。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zjsgz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