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和协调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落实中央和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trs.gov.cn,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企业基本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和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办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二、主要职责
(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tr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