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85292384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477号
(七)负责接待处理市容环卫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工作。
(五)负责拟订打捆下放资金和环卫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及监管;组织制定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市级财政投资的环卫固定资产、户外广告拍卖收入。
(三)部署、监督、指导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有关政策研究,拟订本市相关政策。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根据__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的,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