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十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各类资质、资格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在我县的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xscin.gov.cn,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国家和省审批立项的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监管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九)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承担指导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和管理的责任。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管理全县燃气、城镇排水、村镇供水工作。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租赁、房屋抵押、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装饰装修管理、白蚁防治与管理、物业管理、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行使全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xscin.gov.cn,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级奖励资金和县本级资金的筹集、使用。
(一)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二)将原县建设局、县房产管理局的职责整体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职责调整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www.xsc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