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422000
联系方式
负责对各县(市)城镇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
(四)负责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以及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和管理。
(二)负责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检查考核;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管理;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协调、实施和维护管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时行使以下城市管理职能: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http://www.syscgj.gov.cn,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管理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在行政处罚前由市规划局负责技术鉴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一级执法主体,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本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主体,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24号批复规定,结合邵阳市实际情况,具体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网:http://www.syscg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