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12-6521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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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指导所属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对城乡规划设计组织管理和城乡规划测绘实施工作; 组织开展规划设计方案的竞选工作; 组织实施地下管线的普查;组织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四)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 组织检查城乡规划、村镇规划的实施情况, 依法查处城乡规划违法案件, 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规划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
(二)负责编制市区的城市总体规划, 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 保护规划;组织、制定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国土、苏州市规划局,http://www.szghj.gov.cn,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会同文物管理部门进行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保护规划的申报、审核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苏州市规划局官网:http://www.szghj.gov.cn